105年總統盃桌球賽

==賽事摘要==

比賽日期:105年10月27~31日(星期四五六日一)。
報名截止105年9月 30日17:00
比賽地點:新北市立板橋體育館(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8號)。
資格限制: 轉學生限104年9月30日(不含)以前轉學者
比賽項目:國小男女生高、中年級組(讀四年級(含)以下)。
比賽制度:

各組採四單一雙(單、單、雙、單、單),單打不可兼雙打,每隊最多報名8人。
採勝敗部淘汰賽,勝部爭冠、亞軍,敗部爭三、四、五、七名。

報名辦法:

… 以學校為單位報名,每項每單位至多可報名2隊參賽,請填妥本會印製之報名表。將報名資料掃描存檔,以電子郵件報名,於105年9月 30日17:00 前傳本會報名專用電 子信箱:

==105年總統盃桌球賽競賽規程==

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5年9月13日臺教體署競(一)字第1050027846號函辦理
一、宗 旨:為增進國民身心健康提高桌球技術,特舉辦本比賽。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新北市政府。
三、主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體育處、中華民國桌球協會。
四、協辦單位:新北市體育總會。
五、承辦單位:新北市體育會桌球委員會。
六、比賽日期:民國105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(星期四、五、六、日、一)。
七、比賽地點:新北市立板橋體育館(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8號)。
八、參加資格:
(一)凡中華民國國民現就讀於國內公、私立小學且合乎分組資格者得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。不得兩校聯合組隊或男、女生合併組隊。
(二)每人限報名ㄧ組參賽,中年級組得參加高年級組,高年級組不得參加中年級組。
(三)參賽選手學籍需滿一年以上之在籍學生,即轉學生限中華民國104年9月30日(不含)以前轉學者方得參賽。
九、比賽項目:(一)國小男生中年級組團體賽:限就讀四年級(含)以下。
(二)國小男生高年級組團體賽。
(三)國小女生中年級組團體賽:限就讀四年級(含)以下。
(四)國小女生高年級組團體賽。
十、比賽制度:
(一)各組採四單一雙(單、單、雙、單、單),五點三勝制單打不可兼雙打,
每隊最多報名8人。
(二)各場比賽均採五局三勝。
(三)採勝敗部淘汰賽,勝部爭冠、亞軍,敗部爭三、四、五、七名。
十一、報名辦法:
(一)凡公私立國小在校學童設有學籍滿一年以上(在籍連續滿1年以
上者),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單位參加,每項每單位至多可報名2隊
參賽,請填妥本會印製之報名表。
將報名資料掃描存檔,以電子郵件報名,於105年9月 30日17:00
前傳本會報名專用電 子信箱:1.amisunny48@yahoo.com.tw。
2.johnjoe1937@gmail.com。
※為免遺漏,請務必將報名資料傳至上列2個信箱(本會收到電子郵件
後,會回信收到報名表)。
(二) 請各單位備齊應繳報名費及證明文件,於比賽首日( 10 月27日)
於會場報到時繳交,並領回收據。證明文件貼有相片之在學證明書,
並註明就學日期(如有塗改視同無效)否則不予受理,如有填寫不實
時,報請主管機關處理。
(三)報名二隊以上之單位如名單有重複報名時,大會有權任意刪除其ㄧ,
不得提出異議。
十二、報 名 費:每隊新臺幣600元。「如未參賽,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」,(每隊報名教練人數最多3人)。
十三、抽籤日期:民國105年10月18日(星期二)下午4:00正,在本會舉
行,未到者由大會代抽,事後不得異議。
十四、比賽用球:DONIC 40+三星白色桌球。
十五、比賽用桌:DONIC -JP25 ROLLER桌球檯。
十六、比賽規則: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104年1月1日出版之桌球規則。
十七、比賽細則:
出場比賽之選手應穿著符合規定之運動服出場(請勿穿著主體
白色運動服),並在上衣背面須縫貼大會發給之姓名布,違者
取消其比賽資格(若大會未提供時,不受此限)。
選手應依比賽時間提前1小時到場,如遇比賽時間更改,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。違者取消其比賽資格。
凡有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出場比賽者,取消該隊參賽資格及所得成績。
十八、獎勵辦法:各組錄取前7名,前4名由大會頒發獎盃,5-7名頒發獎狀以
資鼓勵 (第五名取二隊,第七名取二隊)。
十九、申訴事項:
(一)比賽進行中發生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,以裁判員
判決為終決。
(二)球員資格之抗議必須在比賽結束前提出,否則不予受理。
(三)合法之申訴,應於該場比賽結束30分鐘內,以書面由領隊
或教練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,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5,000
元,由審判委員會裁決,若申訴成立時,退回保證金,否則
充為大會比賽經費,其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。

二十、本規程由大會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,公布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
修正時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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